陈新琴
商丘市豫东调传承保护中心党委书记、豫剧院院长、国家一级演员,中国戏曲梅花奖得主、河南省四个一批优秀专家;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七届、九届、十届河南省党代表。国家人事部、文化部授予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,并被评为全国百佳新闻人物、河南省“四个一批”优秀专家。
2006年,授予河南省第六批享受政府津贴的优秀专家,被授予全省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。
2007年,荣获全国“五一劳动奖章”称号。
2009年,中国第24届梅花奖获得者,并获得享受河南省政府津贴的学术技术带头人。
2012年,荣获“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2015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授予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
2022年,荣获“河南省文旅文创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连续荣获河南省第六届、七届、八届、九届戏剧大赛金奖,并荣获第十届、十一届、十二届、十三届、十四届、十五届河南省戏剧大赛文华大奖(六连冠)表演一等奖和省委宣传部“五个一工程”优秀奖、黄河艺术杯金奖。